榕江县林木种苗站对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持证用户开展“双随机一公开”执法检查
根据《黔东南州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》《榕江县林业局2023年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抽查工作计划》等文件要求,抽取到“榕江县平永镇扣友坳生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”和“榕江县侗乡志济药材种植有限责任公司”两家持证生产经营者作为此次检查的对象。
5月24日,5月25日,榕江县林木种苗站分别到“榕江县平永镇扣友坳生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”和“榕江县侗乡志济药材种植有限责任公司”两家育苗企业的育苗基地和生产经营场所开展检查工作,查阅相关资料,了解相关生产经营行为,对林草种子生产经营、林草种子质量等内容逐项开展检查。检查的内容有: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执行情况;林草种苗生产经营情况;生产经营档案管理情况;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林草种苗质量情况;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、标签、档案、自检等制度执行情况;林草种子来源情况;植物检疫情况等。
根据此次抽查,两家育苗企业的营业执照、生产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,种苗来源合法,苗木生产经营正常,均未发现违法行为。但生产经营档案管理规范性均有待提高,检查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,同时在检查的过程中,还向苗企普及相关法律知识,包括《种子法》《贵州省林木种苗条例》《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条例》等,进一步加强育苗企业的法律意识。